一、提供“绿色通道”、便利服务措施的有17项。省教育厅、科技厅、环保厅、住建厅、交通厅、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总署广东省分署、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为“守重”企业在办理相关许可证、工商登记、涉税事项、进出口货物通关、检验检疫通关、开设银行账户及工程项目评审验收、新增客运班线、标准备案、发票领取等方面提供了“绿色通道”、便利服务措施。
二、在申报专项资金、招投标、资质或信用等级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或优先推荐的有24项。省保密局、发改委、粮食局、经信委、环保厅、住建厅、交通厅、水利厅、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海洋与渔业局对“守重”企业在安排国家服务业引导、环保、文化产业发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项资金,在涉密资质认定、参与政策性粮食收储、申报装备制造业专项计划、申请银行贷款和担保机构贷款担保、环保科技项目立项、申报国家“鲁班奖”、国家优秀工程奖、参加广东省或全国诚信示范市场公示活动、参评广东省政府质量奖或广东省名牌产品、参加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招投标、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定等涉及申报专项资金、招投标、资质或信用等级评定、评先评优方面给予了优先考虑或优先推荐的措施。
三、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减免相关费用、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的有8项。
省经信委、财政厅、住建厅、农业厅、工商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对“守重”企业在申报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安排专项扶持资金、工程履约担保额度或工资保证金交纳比例、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小微企业发展、申请冠省名的注册资金等方面提供了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减免相关费用,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的措施。
四、优化“守重”企业行政监管安排,适度减少对“守重”企业的常规监督频率的有6项。省教育厅、住建厅、水利厅、地税局、质监局、食药局提供了对“守重”企业优化行政监管安排,适度减少对相关“守重”企业的常规监督频率的措施。
五、加强培训、指导,大力推介“守重”企业,提升“守重”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有16项。省环保厅、住建厅、水利厅、农业厅、商务厅、地税局、工商局、食药监局、海洋渔业局对“守重”企业申报广东省名牌产品、创建“纳税信用评价A级”荣誉、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申报红盾电子标识、商标品牌保护、推动渔业标准化生产、在部门公众网站公布“守重”企业名单等方面提供了加强培训、指导,大力推介“守重”企业,提升“守重”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