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关于申报2014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的通知》(工电子函〔2014〕156号,详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网站www.itfund.gov.cn,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二、请申报“倍增计划”项目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并于2014年4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和《2014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1)送至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处。
三、我委将根据《通知》要求,对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推荐单位意见》,请获得推荐的单位于2014年4月30日前按照《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递交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如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
附件:1.2014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申报表
2.2014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指南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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