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税局,财政省直管县(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省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加快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广东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工〔2012〕107号),现将组织2013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
(一)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见附件2);
(二)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项目(见附件3);
(三)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项目(见附件4);
(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见附件5);
项目申报通知、申报指南及相关表格可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站(www.gdei.gov.cn)下载。
注:上述(一)至(三)类项目,同一单位只能申报其中一项。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项目由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财政省直管县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出具正式申报文件,上报省中小企业局和省财政厅。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省中小企业局。
(二)省直单位申报项目由主管单位审核后出具正式申报文件报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省中小企业局。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13年6月17日。
四、联系方式
省中小企业局,电话:020-83135804,83133303。
省财政厅,电话:020-83170273。
附件:1. 2013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承诺函
2. 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
3.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
项目申报指南
4. 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项目申报指南
5.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广东省财政厅
2013年5月31日